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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作者: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公路局    发表日期:2018-06-27 09:17    浏览次数:

一、审批内容:
陕西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农村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
二、审批依据:
1、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
2、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
3、省交通厅《陕西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程》(陕交发〔2007〕25号)
4、省交通厅《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陕交发〔2005〕157号)
5、省交通厅《关于全省养护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发〔2006〕548号)
6、工程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年度计划
7、交通部、省交通厅、省公路局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指南和规定等
三、审批机构:
陕西省公路局
四、审批程序:
(一)项目划分
审批项目包括干线公路路网建设、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干线公路路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由省公路局审批,初步设计由省公路局预审后报省交通厅批复;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公路局审批,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省公路局初审后报省交通厅审查批复;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独立大桥、中长隧道以及二级以上公路和总投资超过1500万元的三级公路项目由省公路局组织审批。
(二)审查条件:
工可或初步设计已经主管部门批复或项目已列入年度养建计划,施工图文件已经按照规定编制完成,并通过市交通局初审。
(三)审查程序:
1、各市交通局对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先进行初审后,报送省公路局;
2、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由养护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由农村公路处、干线公路路网建设工程由质量安全处对图纸进行设计预审及符合性检查;
3、预审及符合性检查合格后,转质量安全处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依据审批权限转报省厅审批;
4、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报省局质量安全处批复。
(四)申报文件
1、上报设计审查请示文件和预审意见
2、设计文件8套(包括预算2套,预算电子文档1份)
五、审批时间:
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项目,预审后审查评估程序全过程不应少于15个工作日;规模较大、技术复杂项目,不宜少于一个月。
六、办理机构:
陕西省公路局质量安全处       电话:029-88408433、8840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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