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起自2012年1月1日,止于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陕西公路信息网查询、下载。
一、概述
2012年,省公路局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公路行业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公路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省公路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工作。组织编写了《陕西省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了《陕西省公路局政府公路信息公开暂行细则》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等各项机制。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省公路局开辟多个渠道,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公路信息。一是通过陕西公路信息网公众服务、政务公开、行业管理三大板块全面、深入地向公众公开重要文件、领导讲话、道路阻通、公路工程施工、道路通行预警、超限许可公告、招标公告公示、行政许可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分版块公布公路养护、路网建设、质量安全、路政治超、农村公路、科技信息、行业文明、廉政建设等方面信息,为公众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二是编发《陕西公路信息》223期,全面展示全省公路行业发展动态。三是通过路政服务大厅、档案室、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方便公众办理各项业务。
(三)严把信息审核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严把信息报送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搜集、整理、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信息。对上报信息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原创性、坚持真实性、坚持时效性、坚持完整性,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二是严把信息审核关。信息发布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一般信息由主管信息公开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把关,重要信息呈分管局领导审定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防止涉密信息外泄。
三是严把信息报送考核关。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按季度公布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公路局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公路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行业动态,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9条。其中政务信息223条,综合信息680条,超限运输许可公告1064条,招标公告公示120条,出行信息872条。
2012年,陕西公路信息网的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全年网站组织机构点击率达893次,政务信息62442次,综合信息221362次,招标公告公示50495次,出行服务查询系统68326次,施工信息99431次,道路通行信息33136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公路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内容涉及高速公路车流量、工程招标等方面的内容。省公路局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电话答复,公众对答复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公路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收费情况
2012年,省公路局没有对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省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形式、深度、广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今后,省公路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精神,全面提高公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保障公众公路信息知情权,为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布、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补充完善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努力优化网站服务功能,提高网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陕西公路信息网的服务窗口作用,加大在线服务力度,尽力方便公众查询和办理业务。
陕西省公路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