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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规范化管理检查和路况检测办法》的通知

陕公路发〔2017〕25号

作者:办公室    来源:局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8-04-09 12:21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为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考核评比工作,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办法》(陕公路发〔2016〕41号)要求,省公路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规范化管理检查和路况检测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公路局
2017年6月28日
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规范化管理检查和路况检测办法

为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考核评比工作,确保考核评比规范化、科学化,参照国省干线公路国检及省检有关方式和要求,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办法》(陕公路发〔2016〕41号)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依据
(一)《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办法》(陕公路发〔2016〕41号);
(二)本办法做为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时规范化管理和路面技术状况评分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化管理包括养护管理、养护工程和路政管理三部分。其中:
1.养护管理包括各级养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养护管理工作情况、养护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公路保畅情况等。
2.养护工程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养护工程质量、养护工程费使用等。
3.路政管理包括执法经费落实、路政队伍建设、站所建设、制度建设、巡查管理、案件管理、桥隧保护、路域环境、政府责任落实、联动治超、限行设施、流动检测等。
(二)路况监测包括平整度指标(IRI)和路面破损率(DR)两项指标。
三、规范化管理检查
规范化管理检查由省局统一组织,采取各市交叉检查的方式,以县为单位逐县进行检查。
(一)成立检查组
各检查组以市为单位组建,组长由各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农村公路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员分别由熟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路政、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内业资料、外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
按照国检和省检有关要求,规范化管理检查共分为3大项26张表,每一张表都有详细的评分细则。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四)外业检查
检查组每县随机抽取1条县道、2条乡道(里程不少于20公里)、2条完整村道,对其管养状况、路容路貌进行实地检查打分。
(五)内业检查
结合外业检查情况,对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2个选取乡镇农村公路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打分。
(六)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严格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对受检单位规范化管理养护情况进行打分。评分应在检查组内部公开讨论确定,逐项说明评分依据,并逐项收集必要的评定依据资料(照片、复印件等)。
四、路况检测
路况检测由省局统一组织,采取自动化检测的方式进行。
(一)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原则上每县必检,检查线路由省公路局在检测前随机抽取。检测对象为县乡公路,村公路不在检测范围。
(二)线路抽取时,依据上一年度修订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以道路编号为指标,随机抽取1条县乡道,检测里程原则上不少于25—30公里。
(三)线路抽取时,原则上应剔除2年内改建路段、超期服役(8年以上沥青路、10年以上水泥路)路段,以及砂石路面和路面宽度小于4.5米的县乡公路。
(四)自动化检测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当年7月开始,上旬完成检测的相关筹备工作,下旬开始实地检测。
(五)根据抽检路段的路面破损率(DR)和平整度指数(IRI),通过计算得出抽检路段的路面使用性能(PQI);再依据各市上报的抽检路段路基技术状况(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BCI)和沿线设施技术状况(TCI)三项指标,计算得出抽检路段的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五、综合评分
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办法》有关规定,规范化管理检查得分和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得分相加,即为被考核县(区)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得分。

附件: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规范化管理检查和路况检测评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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