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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公路管理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保通处    来源:陕西省公路局    发表日期:2018-11-01 15:25    浏览次数: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分类分级

1.5适用范围

1.6预案体系

2、应急这体系

2.1应急领导小组

2.2日常管理机构

2.3应急工作组

2.4专家咨询组

2.5现场工作组

2.6应急协作部门职责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物资设备保障

4.3通信与信息保障

4.4资金保障

4.5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与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6.3预案实施

 

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辖区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公路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和快速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及时恢复公路正常通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人民政府《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行业法规,并结合辖区公路养护的实际,编制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1.4分类分级

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涉及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就其公路养护行业而言,引起或者可能造成公路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等紧急事件如下。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二)公路行业事故灾难。主要是公路工程建设事故。

(三)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因自然灾害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各类公路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重)、Ⅳ级(一般)。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处置权限划分,地市级为Ⅲ-Ⅳ级。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级别(地市级)

事 件 情 形

较重

黄色

(1)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8小时以上的;

(2)   公路工程建设、拌和场发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3)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

(4)   其他需要由市局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一般

蓝色

(1)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

(2)   公路工程建设、拌和场发生一次3人以下(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3)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

(4)   其他需要由县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渭南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6预案体系

渭南公路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渭南公路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渭南公路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在省局制定的应急预案指导下,结合辖区内各县段公路养护实际以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制订渭南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是市局应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公路管理局制订并公布实施,同时上报省、市局备查。

2、渭南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各专项应急预案是市局应对辖区内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独立事件的应急预案,是《渭南公路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辅助文件,由渭南公路管理局制订并公布实施。主要涉及国省干线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安全保障预案、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面。

2应急组织体系

2、应急组织体系

市局应急组织体系由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和各县公路管理段三级应急机构组成。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是辖区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监督机构,渭南公路管理局是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执行组织和协调机构,各公路段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的具体实施单位,各公路段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落实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完成省、市局安排或指令负责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渭南公路管理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应急工作、工程大中修、公路安全、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养护科、计划科、路政科、财务科、质安科、政治处、工会、信息科和机关后勤中心负责人组成。

2.1.1日常状态下的职责

1)在陕西省公路局的领导下,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局应急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和组织实施省、局应急指令。

2)负责渭南公路管理局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审查和制定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

3)审查和落实公路应急经费预算。

4)其他重大相关事宜。

2.1.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完成省、市局安排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接受省、市局指令负责的公路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符合预警条件时,报请市交通运输局确认后,决定启动或终止干线公路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公路段积极做好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3)根据干线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结合公路养护实际,成立应急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当突发事件超出市局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直至渭南市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5)当突发事件由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指令,全力配合执行应急行动。

2.1.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的职责

在省公路局通知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时,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于省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相应处室进行衔接,落实相关工作。在由局牵头组织的行业应急事件处置中,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办公室:负责公路应急情况下重大政务信息的处理。

政治处:负责公路应急工作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及战备钢桥架设工作。

纪(监)室:负责公路应急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养护科:负责全局公路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危桥、险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的地质、自然灾害隐患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和监督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后公路及桥梁抢修和修复工作。

计划科:负责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桥梁及交通设施损坏的抢修、加固、修复项目建设投资和应急处置资金计划安排。

路政科:负责因各类突发事件和水毁、雨、雪、雾、沙尘等自然灾害引起公路交通中断时,与警方及时联系并积极协助指挥、疏导交通;配合进行交通管制。

财务科:负责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的协调、安排与拨付工作。

质量安全科:负责大中修工程建设和应急抢险工作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科:负责公路出行信息的采集、核实汇总、上报及发布工作。

工会:负责慰问一线应急职工等相关工作。

机关后勤中心:负责公路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局其他科室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做好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相关保障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渭南公路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局应急工作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办设在局养护科,应急办主任由分管养护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路政科、养护科、计划科、财务科、质安科、工会、信息科、后勤中心负责人担任。

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公路运营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发布公路出行信息;

负责保持与省、市局应急管理机构沟通协调,监督、组织和指导各县段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及信息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

2)、拟订、修定与公路交通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3)、检查指导各县段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

4)、组织各县段开展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

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6)、参于公路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7)、根据各县段应急抢险队伍的请求,进行应急指导和协调行动;

8)、负责督促局指定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与管理;

9)、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工作组启动公路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由渭南公路管理局相关科室组建。具体工作如下:

应急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小组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成员科室:纪(监)室、政治处、养护科、质量安全科、信息科;

职责:负责向省局和市政府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积极承办省局和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险报畅组

牵头科室:局公路养护科

成员科室:政治处、计划科、财务科、质量安全科、路政科、

职责:负责组织公路和桥(钢架桥)梁一般抢修及报畅工作,制定公路防汛抢险实施技术方案;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及时调配应急抢险机械、物资和队伍;拟订公路防汛抢险期间绕行路线及标志设置工作;拟订公路应急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特大应急抢险工程抢险组

牵头科室:计划科

成员科室:政治处、纪(监)室、公路养护科、质量安全科

职责:负责特大水毁和桥梁修复工程。

4)工程质量和安全督察组

牵头科室:质量安全科

成员科室:公路养护科、计划科、纪(监)室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程质量检查和安全督办工作。

5)公路交通报畅组

牵头科室:路政科

成员科室:公路养护科、计划科、质量安全科、信息科

职责:负责应急状态期间与交警部门的关系协调,参与组织现场交通管制,公路安全报畅的监督检查工作。

6)通信报畅组

牵头科室:信息科

成员科室:政治处、机关后勤中心、工会

职责:负责局值班室管理工作;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确保应急信息渠道畅通;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公路运营状况的检测和应急信息的收集及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出行信息。

7)新闻宣传组

牵头科室:政治处

成员科室:局办公室

职责:负责收集、核实、处理相关新闻题材,如实及时报道;联系和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抢险处置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与典型,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8)后勤保障组

牵头科室:后勤中心

成员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工会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状态下车辆调度、生活医疗用品、资金等及时供应和调配保障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廉正建设督察组

牵头科室:纪(监)室

成员科室:政治处、办公室、工会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期间应急物资调配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和资金有效使用,杜绝应急期间腐败行为。

10)恢复重建和总结评估组

牵头科室:养护科

成员科室:计划科、财务科、质量安全科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后损失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订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提交评估报告。

2.4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由公路交通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并由局养护科负责组建和组织召集工作。其职责为:参与拟订应急预案;提出和修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对应急响应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2.5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是根据应急抢险工作需求,按照应急抢险工作原则,代表局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组织机构。

现场工作组职责是:当发生为一般公路突发事件时,由局带斑领导安排相关科室派员做好安排和指导工作,并收集信息和处理相关事宜。当发生为较重公路突发事件时,由局带斑领导安排相关科室派员共同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当发生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省局和渭南市人民政府,争取上级和当地政府的全力支持和援助,同时积极开展和组织现有力量进行力所能及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将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到最低程度,减少损失。

2.6协作科室职责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需要有关科室积极配合和共同实施。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根据应急事件的性质情况,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作相关科室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运行机制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警信息

根据公路养护管理实际,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公路损毁、阻塞、中断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讫点名称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公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

2)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径公路线路。

3)气象信息。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当地气象信息情况,结合实际情况,预测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雨、雪灾、大雾、道路积水、沙尘暴预警信息。

4)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积极与当地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地震发生的强度、位置、预计持续时间、已经和预计影响范围、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径公路线路。

5)洪水、沿河决口信息。积极与当地水文观测站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当地河流发生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时间、最大洪峰水位及淹没区域和造成经济损失情况。

3.1.2预警信息报告及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信息报告:

1)要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预测预警信息应准确、及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开展趋势以及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局应急办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有关科室应迅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确认信息后,采取措施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向省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

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与省局、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与各公路段预警联系人通信录,建立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和应急风险评估系统。

3.1.3预警启动程序

当发生Ⅰ-Ⅱ级公路突发事件情况时,按照程序立即上报省局和市人民政府。当发生Ⅲ-Ⅳ级公路突发事件情形时,局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做好如下工作:

1)由局应急办提出公路应急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预警状态予以明确回复。

3)预警启动文件签发1小时内,由局应急办负责向相关单位下发,并确认接收。

4)根据事件情形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此次预警是否需向社会发布,如果需要应在24小时内完成相关手续。

5)预警联合签发的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6)通信保障小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国家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7)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后勤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3.1.4预警终止程序

-Ⅱ级预警降级或撤消,执行交通运输部、省人民政府预警终止程序。

当Ⅲ-Ⅳ级预警降级或撤消时,执行地市级预警终止程序。市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1)应急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需要降级转化或撤消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预警在征得同意后,正式签发预警终止文件,同时提出预警终止后善后意见,市局各应急工作即行终止。

3)如果预警级别下降,应急办负责在30分钟时间内通知公路段执行Ⅳ级预警程序。

4)如果预警直接撤消,应急办在即可电话通知公路段或其他单位,同时在24时间内向预警启动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3.2应急处置

3.2.1分级响应

对符合Ⅰ-Ⅱ级公路突发事件情形的,立即上报省局或上级部门处置。

对符合Ⅲ级(较大事件)公路突发事件情形的,由市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本级相应响应,同时及时上报部门备查。

对符合Ⅳ级(一般事件)公路突发事件情形的,由县段具体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市局备查。

公路突发事件按照相应级别机构分别进行处置,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本级的应急能力时,可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援助。

3.2.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当公路突发事件达到Ⅰ-Ⅱ级标准情形中,立即上报省局或渭南市人民政府执行相应应急相应工作程序。

当公路突发事件达到Ⅲ级(较大事件)公路突发事件情形的,按下列程序执行启动响应:

1)由应急办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如果启动应急响应,则正式签发应急响应启动文件并上报渭南市交通运输局抄报省公路局备查,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宣传组则向社会公布应急响应新闻报道。

3)应急响应宣布后,应急领导小组依据灾害性质、严重程度、危害程度等情形指定现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处置工作。

4)应急响应启动宣布后,立即执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畅通。

3.2.3信息报送与处理

根据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实际,建立省、市、县段公路应急报送及联动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县段发布公告,并提供辖区内突发事件信息情报。

当发生Ⅲ-Ⅳ级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所涉及的公路段应将应急抢险工程进度情况及时上报局养护科,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早九时晚五时汇报,局将汇总每日情况上报省局总值班事,为突发事件处置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公路养护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公路突发事件后,经核实后,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30分钟内向市局应急办公室报告。

3.2.4信息发布与宣传

信息共享

1)市局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渠道,负责辖区内公路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处理。

2)各公路管理段应及时提供各类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必要的基础数据。

3)市局将灾害信息核实后的信息及时上报省局。

信息、新闻发布

1)当发生Ⅰ、Ⅱ级公路突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省局和市局或市人民政府报告,其信息、新闻发布执行上级部门发布程序。

2)信息、新闻发布的形式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新闻发布会形式包括各种会议形式,统一由新闻宣传组组织完成。

3)涉外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立即报请省、市局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同样组织宣传和报道。

4)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应加强同新闻宣传组的协调和沟通,及时提供各类相关信息。

3.2.5指挥与协调

1、组织协调与指挥机制

当发生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局各部门和事发地公路管理段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畅通。

2、部门间协调机制

当发生Ⅱ级以上公路突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省、市局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在省市局或者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公路突发应急事件的抢险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工作;

当发生Ⅲ级公路突发事件时,各公路段应立即报告市局的同时,积极开展公路应急抢险工作;局各级部门应立即启动公路防汛抢险预案,进入防汛抢险工作状态,按照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同时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状况迅速上报省市局或当地人民政府,其间各项协调工作实行“路与民、路与政、路与警”共同协防工作。

当发生Ⅳ级公路突发事件时,各公路段在立即上报局应急办的同时,按照局领导办的要求和本单位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并汇总和整理相关资料。

3、现场指挥协调机制

当现场工作由省局或市人民政府组织时,市公路局执行有关命令指示,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当现场指挥工作由市公路局组织时,负责指导、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应急物资的特性及其分布、受灾地点、区域路况结构及损坏程度、天气条件等,优化措施,备选方案,及时上报省市局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备查。

4、应急物资调用和支援

当事发地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在数量、种类及市局、地理条件等受限制的情况下,需要调用市局应急物资储备市,由县段提出调用申请,经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局下达调用指令,被征用单位接到指令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完成调用物资材料的发运准备工作。

5、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由市局负责应急响应终止程序,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公路交通恢复正常通行,突发事件平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状态,如果同意终止,则立即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向省市局报送。

3)在市局同意应急响应终止的同时,局新闻宣传小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及事后应注意的事项。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抚恤和补助

当公路突发事件结束后,市局将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抢险处理工作致伤、病、残、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的援助。

2、救援救助

当发生公路突发应急事件导致公路交通阻塞时,局后勤中心则按照预案要求分工,积极组织开展救援保障工作,及时向因交通阻塞的社会人员提供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运送,保障被阻人员的基本生活。

3.3.2调查与总结

局应急评估组具体负责应急救援抢险工作评估向局领导小组提供总结报告。评估内容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修复建议等。

3.3.3补偿

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局将在各单位申请用料报告的基础上,汇总核实调用各单位应急抢险物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偿。

3.3.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组依据有关规定,汇总并形成报告;且汇总结果按照程序申报省局,提出建议和意见,报请省局审查。

4  应急保障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局在各单位应急队伍的基础上,将根据应急抢险队员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结构和技能水平组建局应急事件抢险队伍,完善应急保障队伍的日常管理,建设局公路应急保障队伍体系。

4.2物资设备保障

4.2.1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种类

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互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1、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包括沥青、碎石、沙石、水泥、钢桥、钢板、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吸油材料等;救援物资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服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

2、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汽车起重机、请雪机、平板车、发电机和抽水机等。

4.2.2应急物资设备贮备体系

各公路段依据辖区公路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结合本单位应急保障抢险队伍的能力和分布,依托本行业内公路养护施工企业、已建成的公路养护机械化养护中心、道班房、空地及道路沿线地势平旦开阔地带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本单位的公路应急物资储备点,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机械,满足应急工作需要,并对物资、设备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和补给,处于常备状态。

4.3通信与信息保障

1、整合局现有资源,加快局现有信息网络运行监测系统,“统一管理、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2、突发事件应急通信联络和信息交换渠道主要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相关人员用于工作联系的移动电话,应保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4.4资金保障

市局将根据省局的安排,每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制年度预算,报请局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管理和使用,并确保在应急状态情形下资金及时到位。

局纪检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方位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4.5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各公路段应根据辖区的实际和突发事件的特点,制订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及时向市局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社会动员力量,协调驻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监督管理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市局应急办负责制定应急演练预案,并适时地组织各公路段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熟悉演练预案的程序、方法和步骤,确保公路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5.2宣传与培训

局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教育工作。原则上每年对应急抢险保障队员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并依据培训学校考核成绩对应急救援抢险队员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应急抢险队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5.3责任与奖惩

公路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公路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在迟到、虚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 则

1、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局将依据省局有关规定,结合辖养各公路段的实际,定期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及时修订本预案。

市局应急预案修订原则上同省局修订时间保持一致,即每三年组织更新修订一次。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局制定,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专项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6.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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