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省公路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受理全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新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准入标准
按照《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准入条件(暂行)的通知》(陕公路发〔2012〕272号)执行。
二、申请程序
在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单位,其申请资料由各市交通运输局初审,各市交通运输局审签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公路局市场监管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单位,申请资料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初审。
三、申请时间
受理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向省公路局报送初审资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填报格式为《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申请表》,内容应符合表中相关要求。申请资料一式三份,胶装,资料封面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资料须真实有效。省公路局将组织进行抽查,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一年内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联系人:王茜茜 联系电话:029-88408511。
陕西省公路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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